詹勇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6

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

第四百八十六条、

百八十六条、第四百

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

第32条的规定,现裁定如下:冻结义乌市向荣广告有限公司(证件号码:913307825586005

的规定,现裁定如下:冻结义乌市向荣广告有限公司(证件号码:913307825586005077)在省农信社的20×××#1的存款人民币30697.65元,先冻结12个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黄 浩AUT())O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蒋彩萍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