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阳波与邵娜婚约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二百三十条、

二百三十条、第二

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作出的(2017)陕1002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执

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作出的(2017)陕1002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唐 勇审判员 张小玉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审判员 葛 敏书记员 赵 阳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