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维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立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辽源市维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审判员  尹国英二

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辽源市维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审判员  尹国英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艾红妹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