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与牛某某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722号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女,1968年5月17日生,汉族,住高平市。被执行人牛某某,男,1964年5月26日生,汉族,住高平市。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7)晋0581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8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给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和解履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