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
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本案中,献县国土资源局向本院申请审查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向本院提交的案卷材料中没有违法占地现状照片,申请审查的执行标的情况不明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献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献国土资罚字(201
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献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献国土资罚字(2017)第23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申请。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范清华审 判 员 赵文艳人民陪审员 杨 森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刘 伟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