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豫0621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页倒数第2行中的
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豫0621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页倒数第2行中的“2016年8”应补正为“2017年8”。审 判 长 张春英审 判 员 靳志民人民陪审员 周志超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素芳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