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武、陈建军修理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1

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5民初1958号民事判

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5民初195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刘 怀审 判 员  王立权代理审判员  高新卫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郝一臻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