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设诉付定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8

第六条第一款、

六条第一款、第十

第十六条、

六条、第二十

第二十二条、

二条、第四十八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十六条之规定,于二○一七年四月六日作出如下判决: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于二○一七年四月六日作出如下判决: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付定明120,200元;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付定明500,000元;三、马建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付定明389,662.40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983.65元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983.65元,由付定明负担477.20元、马建设负担6,506.45元。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无误,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关于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认定问题,本次事故发生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马建设作为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左拐弯驶行于非机动道道路区域内后,未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规定,让行于直行行驶的非机动车付定明一方,致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付定明人身受到严重损伤。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基础上,作出车辆驾驶一方马建设负事故全部责任,付定明无责任的事故认定书。马建设作为机动车一方,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与付定明的受损伤后果,存在侵权的因果关系。马建设虽认为付定明一方驾驶非机动车超速行驶存在过错,但其提供的相应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减轻其赔偿责任。故原审法院判定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院予以认同。关于伤残鉴定的争议,接受委托鉴定的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系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从鉴定机构接受委托的方法及鉴定的过程来看,均符合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参照了病史资料及辅助影像资料,结合伤者的症状及检查体征。作出相应的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意见。故本院认为该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合法有效。而上诉人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同时马建设一方在二审中提出专家辅助人的意见,认为马建设的伤情不构成五级肢体伤残及未达到九级精神伤残(构成十级伤残),并要求重新鉴定。但根据现在案证据,上诉人一方依据不足,故本院不予认可。对于付定明的残疾赔偿金是否适用城镇居民标准的争议,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赔偿,主要以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来确定是否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被上诉人提供证据能证实其在交通事故事发前已在本市闵行城镇区域居住满一年,且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上诉人要求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反驳被上诉人的主张。原审法院依照本市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至于误工费的争议,付定明作为尚处于工作劳动年龄之人,因本次交通事故致伤残,自然产生相应的误工损失,原审法院依法判定的误工费金额合理适当,本院予以认同。另,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计算,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所述,二位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充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可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收取计人民币13

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收取计人民币13,987.30元,由上诉人马建设负担人民币6,993.65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人民币6,993.6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黄 蓓审判员 潘静波审判员 单文林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朱骏南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