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邮政银行与岳顺意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4

第六十条第一款、

六十条第一款、第一

第一百零七条、

百零七条、第二百

第二百零五条、

零五条、第二百零

第二百零六条、

六条、第二百零七

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

第一百四十四条、

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岳顺意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岳顺意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行信用卡本金64090.23元、利息12001.35元、费用12469.63元,共计88561.2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岳顺意承担。如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岳顺意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夏晓东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杨桂花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

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