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高年兴与来安文广新局就安置补偿款引起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依法应驳回起诉。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一百一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
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五十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驳回高年兴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620元,依法退还高年兴。本
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驳回高年兴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620元,依法退还高年兴。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规定:“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本案中,高年兴系原电影公司员工,公司改制时为解决单位内部职工工资及养老金问题,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案涉房屋交由高年兴管理使用。后双方于2008年就案涉房屋的解除管理及补偿安置问题达成合意,并签订了《关于解除县电影公司门面房管理合同的协议》。双方之间并未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所起争议属企业内部因单位内部管理事宜引起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故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孔德敬审判员
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孔德敬审判员 付广永审判员 刘 勇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杨德坤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马 克 数
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