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英与张伯文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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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
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杨文秀执行员 张中科执行员 李 惠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记员 梁嘉雯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