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英与张伯文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

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杨文秀执行员  张中科执行员  李 惠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记员  梁嘉雯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