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学平与曾伟、于莹民间借贷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二百四十条、

二百四十条、第二

第二百四十二条、

百四十二条、第二百

第二百四十三条、

四十三条、第二百四

第二百四十四条、

十四条、第二百五十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曾伟、于莹存款人民币150万元,或扣留、提取被

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曾伟、于莹存款人民币150万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曾伟、于莹收入人民币15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夏记香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代��书记员曾胜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