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条、
二百三十条、第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百三十九条、第二百
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五十七条(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
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陕0929执540号案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在两
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陕0929执540号案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在两年内再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 吴侦顺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祝君君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