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繁云与李国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9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

第二百五十四条、

百五十四条、第二百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冷水江市人民法院(2012)冷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

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冷水江市人民法院(2012)冷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曾均安审 判 员  刘胜和审 判 员  吴燕燕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伍小东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