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熙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9

第七十八条、

七十八条、第七

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陈熙仲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刑期执行至2017年1

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陈熙仲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刑期执行至2017年11月10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杜 循审判员 钟素雅审判员 赖洁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华 师2记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