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圆圆与易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1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一百九十六条、第一

第一百零七条、

百零七条、第一百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一十四条、第二百零

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易涛偿还原告陈圆圆借款本金18000元,违约金3000元,两

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易涛偿还原告陈圆圆借款本金18000元,违约金3000元,两项合计21000元,此款限被告易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62.5元,由被告易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顺林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周 瑛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零七条当事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

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

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