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高某某系累
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高某某系累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刘某、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
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刘某、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定罪事实:1、2017年3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刘某、高某某和肖某(在逃)携带液压钳、改锥等作案工具至石家庄市新华区,将被害人黄某1停放于此处的一辆神威牌电动三轮车及其车上的不锈钢架一个、液化气炉一套盗走,经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及其车上的不锈钢架、液化气炉价值合计人民币3220元。被告人刘某、高某某于2017年3月13日被抓获。被盗电动三轮车已出售,不锈钢架及液化气炉已发还被害人。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刘某、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量��事实:被告人刘某的量刑事实:1、被告人刘某抓获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2、被告人刘某有过多次犯罪前科;3、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盗窃罪,构成累犯;4、被盗的不锈钢架及液化气炉已返还被害人。被告人高某某的量刑事实:1、被告人高某某抓获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2、被告人高某某有犯罪前科;3、被告人高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盗窃罪,构成累犯;4、被盗的不锈钢架及液化气炉已返还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高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黄某1陈述,辨认笔录,指认现场照片,作案工具照片,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及赃物照片,价格认定结论书、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前科材料,释放证明等证据。以上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且均经当庭质证,本院依法确认其效力。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系共同犯罪,作用不分主次。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依法成立。被告人刘某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有过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盗窃的不锈钢架及液化气炉已返还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某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某有过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某盗窃的不锈钢架及液化气炉已返还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六十四条、第二十五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第六十四条之规
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4日止)依法追缴被告人刘某盗窃赃物折价款2340元。三、被告人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4日止)四、依法追缴被告人高某某盗窃赃物折价2340元。五、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 判 长 曹江红人民陪审员 邢贺伟人民陪审员 李春桥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张 琳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然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疑人虽然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分子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