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庆龙与姚子华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1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浙1126执422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

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浙1126执422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忠明审判员  杨 津审判员  吴家兴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吴瑞梅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