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城、何艺彬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1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二百六十六条、第二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

第二十三条、

三条、第六十四

第六十四条、

条、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何文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何文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二、被告人何艺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三、被告人何金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止)。三、扣押于周宁县公安局的假冒中华牌香烟98条零5包,予以没收;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电池1个、逆变器1个、美工刀1把、抹泥板2个、锥子2把、砂纸6片、502胶水11瓶,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陈高顺人民陪审员  陈丽芩人民陪审员  李圣章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叶永康附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

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

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

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

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

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一、关于诈骗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千元、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