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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
第38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立即查封被执行人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治
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立即查封被执行人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治市凯旋都汇广场×号商业房产,房产证号:长治市房权证城股字第00XX**号。二、查封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该房产以买卖、转让、抵押等方式变更权属等,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查封期限三年。附:(2017)晋0402执762号执行裁定书一份执行员 :陈晋元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伟光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