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李士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阳谷县人民法院(2017)鲁1521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

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阳谷县人民法院(2017)鲁1521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二、申请执行人可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时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员  孙培民审 判 员  刘玉胜人民陪审员  张宗龙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张 娟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