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冯宝山与被执行人董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8

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凌海市人民法院(2017)辽0781执482号案本次执行

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凌海市人民法院(2017)辽0781执482号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执行法院重新申请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李 刚审 判 员  娄志强助理审判员  赵 博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徐忠林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