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特布要斯图;贾七十八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9

第十六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十六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乌云毕力格

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乌云毕力格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栾   跃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