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柯炎平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30

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申请人瑞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瑞卫计生征决[2017]第0

九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申请人瑞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瑞卫计生征决[2017]第0961号《江西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柯伟平审判员  田大粮审判员  陈立国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周海弟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