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永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2

第六十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威海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威海乾元房

六十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威海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威海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审判长  郑华章审判员  蒋 涛审判员  张燕妮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安圆圆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