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与王雪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4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

第1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深圳仲裁委员会[2015]深仲裁字第871号仲裁裁决执行

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深圳仲裁委员会[2015]深仲裁字第871号仲裁裁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解除对被执行人王雪萍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竹林四路与紫竹六道交汇处的香诗美林花园2栋12A(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号)采取的轮候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周最久审判员  杨守辉审判员  侯 旭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宇成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