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龙假释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4
下载 HTML
下载本地 PDF
下载本地 Word
文库首页
地图
第八十一条、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八十一条、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毛小龙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
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毛小龙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 红审判员 敖 云审判员 刘卫国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郭敏慧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