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5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971执856号 彭姣: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与被执行人彭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6)粤1971民初17451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实现,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如下: 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案联系人:邱宝璋电话:0769-8610****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法庭执行组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