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东与安徽省砀山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朱雪峰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02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刘尚志审 判 员  刘善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刘尚志审 判 员  刘善宗人民陪审员  刘海丽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 记 员  宋晴晴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