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玺铂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03
下载 HTML
下载本地 PDF
下载本地 Word
文库首页
地图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予
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审判员 沈亚岚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陈迎春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来自马克数据网
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