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彬、李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0

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

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李军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3账户内存款

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李军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15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陈艳梅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蔡其斐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