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条、
一百一十八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
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市支行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市支行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长 刘泽华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钱 超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