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明龙、许换等与肖同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刘虎二

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刘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陈燕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