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良、沧州兴河铸造厂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9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929民初35号民事判决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929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马志启执行员  孔令发执行员  张会启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史建杨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