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江苏佳誉信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1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唐玉龙代理审判员  齐帅涛代理审判员  宫胜利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孔令萃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