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章、周新芳排除妨害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莘县人民法院(2017)鲁1522执110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莘县人民法院(2017)鲁1522执110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蔡木军审判员  白云山审判员  马 强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沈书强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