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书农、吴成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3

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吴成奇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1405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吴成奇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1405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杨德诚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双燕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