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书农、吴成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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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吴成奇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1405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吴成奇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1405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杨德诚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双燕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