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盗窃二审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30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曲海

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曲海滨审判员  吴健莉审判员  李 强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高一菲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