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
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分分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通过其经营
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分分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通过其经营的“蜜桃影视大全2016”苹果手机客户端、苹果平板电脑客户端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二、被告沈阳分分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0000元;三、被告沈阳分分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理费用1500元;四、驳回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原告乐视网(天津)信
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50元(已交纳),由被告沈阳分分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代理审判员 谭雅文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 记 员 谢雨佳书 记 员 杨 莹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