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致信装饰净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新桥劳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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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四川致信装饰净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谢 可审判员 文 霁审判员 张 晖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耿蜀豫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