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江与徐顺义返还原物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百条规定的再审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李万江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王桥花审 判 员  黎 

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李万江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王桥花审 判 员  黎 英代理审判员  王 飞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周 恒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