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双与张雪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8

第一百零七条、

一百零七条、第二

第二百零六条、

百零六条、第二百

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张雪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张友双借款5400

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张雪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张友双借款5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张雪芬承担。如

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张雪芬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邱平杰人民陪审员  黄和平人民陪审员  王玉兴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代书 记员  王 萍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六条借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

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