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

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薛恩同审判员  刘 波审判员  郝丙坤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应义平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