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增欣、蔡日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1
下载 HTML
下载本地 PDF
下载本地 Word
文库首页
地图
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
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的,从约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员 倪新克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代书记员 周科瑞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