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七十八条、第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
第二十九条、
九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陈威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自2010
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陈威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自201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剥夺政治权利2年不变。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李顺启审 判 员 华学成人民陪审员 赵 伟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 珂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