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盈钢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聚源物资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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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606执568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周南华执行员  李华江执行员  叶锐杰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何国裕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