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厚荣、雷传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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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上诉人聂厚荣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胡德明审 判 员 赵 萍审 判 员 周宏韬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法官助理 李 娜书 记 员 王 慧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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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