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港洁商贸有限公司与陕西凯德龙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陕0111执69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陕0111执69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党鹏刚代理审判员  王 程代理审判员  李 全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 记 员  龚 鹏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