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会与殷爱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2016)湘0422民初1459号民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2016)湘0422民初145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孝初审判员  廖小平审判员  宁建辉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吴 丹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