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俊吉等仲裁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

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周丽军审判员  孟凯锋审判员  杨 哲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孙 慧 来自马克数据网